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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临空水许可〔2025〕3号)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吴都大道东延线(儒林路~燕花路)管廊及基础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来源: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5-05-30

鄂州临空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审批<吴都大道东延线(儒林路~燕花路)管廊及基础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吴都大道东延线(儒林路~燕花路)管廊及基础配套工程位于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内,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吴都大道东延线(儒林路~燕花路)沿线布置地下综合管廊和缆线管廊。综合管廊西起儒林路,东至燕沙东路全长1939m,采用双舱综合管廊,管廊净空尺寸(2.7+2.5)×2.7m包含4110kV高压电缆、2410KV电缆、20孔通信线缆及DN600给水管1根;缆线管廊西起燕沙东路东至燕花路,全长1626m,单舱缆线管廊的内空尺寸为2.1mx1.8m,包含纳入20回电力电缆及15孔通信线缆。配套建设道路、交通、给排水、隧道及照明等附属工程。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0.38hm2,其中永久占地24.63hm2,临时占地15.75hm2。项目总挖方140.53m3,总回填量62.35m3总余方量78.18m3,余方作为储备用土调配至市临空集团旗下其它建设项目综合利用。 

  项目总投资119625.2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7716.83万元。项目总工期18个月,计划20256月开工,202611月完工。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0.38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465.4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237.88万元,植物措施1828.65万元,临时措施232万元,独立费用82.05万元,预备费用24.2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0.57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及方法。 

  (八)根据《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的规定,该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0.57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利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每半年向我局报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做出重大变更时,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批准。 

  (七)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此复。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经济发展

  20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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