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河湖长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106号)和《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鄂州市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州水利发〔2020〕5号),结我区陈家泥湖港实际,现将我区陈家泥湖港(过渡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情况公告如下。
陈家泥湖港正处于水系整治中,河道上接陈家泥湖,流经马山村庙脚塆、广家塆,于马山村江家畈汇入鸭畈港,总长1.5km,汇水面积2.74km2。河道自北向西南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乡镇及行政村为燕矶镇山嵩山村、马山村,新庙镇茨塘村,河道最终汇入鸭畈港。
本次按河道工程整治范围外扩10m为基本原则及结合流域实际划定河道管理范围,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周长3.5km、面积0.093km2。
陈家泥湖港(过渡期)河道管理范围自即日起试行,待河道全面整治结束后,届时再划定正式河道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