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近日,我市出台了《鄂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省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措施清单》),抢抓国家、省政策机遇,着力解决人民和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运行。
《措施清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包含哪些内容?
市发改委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答
1.为什么要出台《措施清单》?
近段时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就稳住经济大盘密集作出了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5月23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提出6个方面33条措施;6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鄂政办发〔2022〕26号),对照中央政策逐条细化提出133条政策举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稳定经济的系列部署,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我市对国家和省政策逐条梳理、厘清事权、分解任务,在此基础上将上级政策细化为164条措施。
2.《措施清单》有哪些特点?
《措施清单》紧紧围绕国务院33条、省政府133条,结合鄂州实际,按照具体化、条目化、清单化要求,逐项逐条进行细化,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不折不扣抓好落实。部分举措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的统一政策,部分举措有我市创新、相较省级层面的政策力度更大。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因地制宜挖掘自身政策潜力,从落实留抵退税、实施社保费缓缴、加大稳岗支持、减免国有房租等多方面送出暖政,力求精准高效、务实管用,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基层运转,加速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
3.《措施清单》包含哪些内容?
《措施清单》从财政政策、金融信贷政策、稳投资促消费、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保基本民生政策六个方面,共列出164项。
【财政政策】
在财政政策上,我市对标中央7项政策、省25项政策,提出33项落实举措。
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争取留抵退税政策专项资金2.4亿元。
落实专项债券支持政策。及时编制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
落实融资担保政策。大力推进“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合作,与多家省级和独立法人银行机构签订《湖北省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新型政银担业务规模达到9亿元。
落实社保缓缴和补助政策。对2022年出现1个月以上亏损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金融信贷政策】
在金融信贷政策上,我市对标中央5项政策、省16项政策,提出21项落实举措。
鼓励延期还贷。加强延期还本政策宣传,做到能延尽延、应延尽延。
贷款提量降率。鄂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新增14.38亿元,总体继续实现普惠小微贷款“两增”目标。全年提供不少于2亿元再贴现额度,支持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扩大融资渠道。开展专精特新、高新技术型企业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储备工作,建立储备库,首批筛选储备企业达到15家,五年累计储备50-100家。做好省级“种子”企业培育,达到省级“金种子”企业3家,省级“银种子”企业11家,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7家。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力争全市直接融资规模达到25亿元。
【稳投资促消费政策】
在稳投资促消费政策上,我市对标中央6项政策、省34项政策,提出36项落实举措。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免于环评管理。梳理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库,纳入长期稳定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范围。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2022年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109公里;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支持条件成熟的乡镇争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加快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进度,2022年全面完成我市28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
强化企业创新支撑。建立市级科技项目库,对申报项目全程跟踪做好落实,对企业进行1对1辅导,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0项以上。积极争取国家级产业基础再造等项目支持,落实省技改13条政策措施,做到应报尽报。组织培育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今年新增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
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配合智慧城市建设,在住宅小区、学校、办公楼、商务中心等地增设一批智能快递柜,推进定点收寄、定点投递、预约投递等无接触投递方式。支持邮政、顺丰、京东等快递企业提供防控物资、药品和生活必需品的无接触寄递服务。
【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
在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上,我市对标中央5项政策、省11项政策,提出11项落实举措。
完善粮食受益保障。调剂稻谷补贴资金200万元,用于促进绿色优质早稻生产补贴、组织市场化收购等工作。发放一次性种粮补贴777万元,用于补贴水稻、小麦实际生产者。启动全市水稻保险工作。
统筹谋划能源项目。积极探索我市可利用清洁能源,统筹谋划大型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申报并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统筹利用新能源光伏发电资源,谋划推进鄂州市新能源光伏发电百万基地项目,促进鄂州市新能源光伏发电和新能源产业发展。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
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上,我市对标中央7项政策、省32项政策,提出41项落实举措。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动态更新政府定价收费标准清单目录。全面落实水电气“欠费不停供”政策。
畅通物流运输通道。加大“湖北省重点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微信小程序的宣传推广,严格落实“两码一核酸”查验快速放行机制,实行货车“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
服务外商投资项目。成立市级“服务外资企业工作专班”,充分发挥葛店国家级开发区、临空省级经济区、鄂州空港综保区等各类园区利用外资主阵地作用,提高外资项目引进质量和成功率。
【保基本民生政策】
在保基本民生政策上,我市对标中央5项政策、省15项政策,提出22项落实举措。
落实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调整,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5%至12%之间,自主调整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带动农村就业创业。及时拨付省级下达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将新市民纳入湖北“青创贷”扶持范围,扩面增量服务更多创业青年,主动加强新市民创业贷款与“信易贷”“银税互动”等产品的精准对接。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