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随着鄂州市城市建设进程加快,花湖机场全面起势,武汉新城成效显现,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城市规划的有序执行愈发关键。然而,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不断涌现,这些行为严重破坏城市规划布局,扰乱土地管理秩序,不仅对公共安全、生态环境构成威胁,还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为了扭转这一局面,维护良好的城市建设和土地管理环境,鄂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此通告,旨在全面、严厉打击 “两违” 行为。
二、政策出台目的
1、规范建设和用地秩序:通过明确的法律界定和严格的处罚措施,引导建设单位和个人遵循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和使用土地,杜绝违规搭建、随意占地等乱象,确保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在法治框架内有序进行。
2、保护公共资源和利益: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常伴随着侵占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浪费土地资源等问题。打击 “两违”旨在守护公共资源,保障市民公平享受城市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合理的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严厉打击“两违”,有利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鄂州市的长远发展筑牢根基。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的界定
1、违法建设:通告明确指出,依据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或者违反批准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翻新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及逾期未恢复原貌的临时建筑,都属于违法建设行为。例如,在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搭建房屋;或者虽有临时建筑批准,但到期后未拆除且未恢复原状等情况。
2、违法用地:未经批准或者违反批准擅自占用土地,以及逾期未恢复原貌的临时用地,均被认定为违法用地。像未经土地管理部门许可,擅自将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用于商业开发等行为。同时,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需及时为执法部门提供“两违” 甄别定性的书面意见,确保执法依据准确。
(二)打击措施
1、对“两违” 建设者的要求:所有正在进行“两违” 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恢复土地和建筑原貌。若拒不停止,将按照新增“两违”进行依法查处;对于已建成的,则按存量“两违”依法处理。
2、对相关服务单位的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为 “两违”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排查和监管。一旦发现这些单位和个人参与“两违”,将依法予以查处,从源头上遏制“两违”行为的发生。
3、相关部门联动限制:市场监管、税务、烟草、卫健、文旅等部门不得为利用“两违”从事的经营活动办理相关证照或许可手续;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不得为“两违”办理房屋网签备案及产权登记、交易等手续;除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外,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通信等单位不得为“两违”提供服务。通过多部门联合,切断“两违”行为的后续利益链条。
4、抵制“两违”经营场所:倡导全社会自觉抵制利用“两违” 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特别强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不得在“两违”经营场所开展公务活动,一旦发现,将从严处理。
5、执法保障:对于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若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的,坚决依法处理,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6、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要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在打击“两违”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需如实填报家庭“两违”情况,主动停止“两违”行为、消除“两违”影响。若逾期未改正,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三)鼓励公众参与
通告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公布了详细的举报电话,包括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711 - 12345,以及市城管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及开发区的相关电话。这一举措拓宽了监督渠道,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两违”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意义
1、提升城市治理水平:通过全面、严格地打击 “两违” 行为,能够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使城市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
2、改善城市环境:有效遏制“两违”,有助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增加公共绿地、公共设施等空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让市民生活得更加舒适、便捷。
3、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两违”行为往往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市民的合法权益。打击这些行为能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每个市民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享受城市发展成果。
4、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合理的土地利用和有序的城市建设是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严厉打击“两违”,能够为鄂州市的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地资源保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通告自2024年12月26日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在此期间,广大市民和建设单位、个人应积极遵守通告要求,共同为建设美丽鄂州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