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丁某
来信时间: 2025-12-29
主要诉求:哪些人员可以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承办单位:鄂州市劳动就业中心
答复时间:2025-12-29
处理意见:(1)建档立卡脱贫人员;(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属于失业状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①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③失地农民;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⑤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⑥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⑦残疾人;⑧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⑨经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