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
1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2022年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部署我省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优化我省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制定了《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的制定依据
主要包括:一是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二是1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2022年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
三、《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现将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工作目标。培育建设工程“领头雁企业”100家,助推市场主体数量做多、规模做大、实力做强;创新和推广7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金点子”措施,将小型工业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助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持续深化证照分离、评定分离、一事联办等改革,促进优质服务和公平监管,助推“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打造住建领域营商环境“金字招牌”,奋力实现“开局企稳、复元打平、再续精彩”。
(二)主要任务。对照鄂政办发〔2022〕2号文件关于“让经营更便利”、“让办事更高效”、“让监管更公平”等要求,提出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提升的主要任务,共3个部分10项工作任务。第一部分是项目落地再提速。根据鄂政办发〔2022〕2号文件第十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把我厅牵头的这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包括:协调相关部门系统集成整体推进工建改革;开展工建审批“金点子”行动,试点和推广创新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第二部分是政务服务再提质。包括:开展建设工程“领头雁企业”培育行动,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用水用气服务;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改革;深化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巩固提升一事联办。第三部分是市场监管再提效,包括加强信用管理,实施审慎、规范、公正监管等。
(三)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办指导、抓好正反典型。
(四)附件说明。附件对鄂政办发〔2022〕2号文件明确的123项任务进行了分解,对我厅的9项牵头任务、20项参与任务,明确了牵头处室、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