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部署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会议决定,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把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领域作为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在7-9月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整治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强制捆绑搭售、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对自查自纠要适时开展联合检查,严肃处理并曝光典型问题,用改革办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各部门要有全局意识、同舟共济观念,系统梳理本领域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原则上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要制定和公布缓缴清单,并适时督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