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20〕2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武汉市房管局,中国(湖北)自贸区武汉、宜昌、襄阳片区: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办法函〔2019〕684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57号),我厅制定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