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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2-06-01
 惠企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注: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兑现流程及时限:自行申报享受

申报材料:相关部门提供纳税申报表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

兑现方式:认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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