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或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85879/content.html
资金名称:支持科技创新
奖励政策内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扶持对象: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非负面清单行业
业务支撑数据:2023年暂无数据
最高奖励金额:税收直接减免
业务联系人:耿佳伟
业务联系人手机:13313547242
业务联系人电话:0716-7187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