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王炎艳。
2020年,省委省政府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的基础上,决定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作,于2020年12月21日印发了《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技改13条”)。市经信局因时而动、乘势而上,呈请市政府印发了《咸宁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技改11条”)。
今天我们邀请到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会川,就“技改11条”的相关内容为广大市民进行解读。刘局长,欢迎,您好。
主持人:刘局长,市政府于2021年3月1日印发了“技改11条”,请您介绍下该政策出台的背景?
刘会川:为提升工业投入强度,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全产业链素质整体跃升,省委省政府于2017年开始,滚动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三年实施技术改造项目1.16万个、累计完成投资1.12万亿元,技改投资占工业比重由2017年的不到39%提升到43.7%,有力有效地助推了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全省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增长乏力,恢复强度不够,连续20个月增速低于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支撑能力有减弱趋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把技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要聚焦产业发展,巩固基本盘,瞄准中高端,谋划一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决定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的基础上,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作,于2020年12月21日印发了“技改13条”,将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增加至15亿元。“技改13条”明确了企业技改方向,涵盖了企业技改全过程,扩大了技改试点示范范围,字字都是真金白银,充满着对企业的激励和支持,是企业实现疫后重振的“及时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业技术改造工作。2017年,出台了《市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项目资金总量由200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进一步降低了申报门槛、提升了奖补额度,扩大了奖补范围。同时要求北三县整合技改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南三县整合技改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在全市构建起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抓技改,亿元资金促升级”的工作格局,有力激发了全市工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在奋力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和加快推进新时代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工程显得尤为重要。
主持人:“技改11条”是如何出台的?
刘会川:总的来说,市级“技改11条”就是省级“技改13条”政策在咸宁的落地落细落实。省级“技改13条”出台后,市经信局结合咸宁工业发展实际,迅速起草了“技改11条”,于2021年2月4日和2月8日,两次征求了市直相关单位和咸宁高新区对“技改11条”的意见建议,根据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和咸宁高新区等部门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技改11条”,并报请市政府以咸政办发〔2021〕5号文件予以印发公布。
主持人:本次出台的“技改11条”明确了哪些支持企业技改事项?
刘会川:“技改11条”,涵盖了工业企业技改的全过程,且每条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内容为:
第1-4条:明确了技改的支持对象、范围和支持方式。
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实施技改。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购置占比50%以上)或生产性设备购置投资达300万元以上且完成全部投资的市直工业技改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入或生产性设备购置投资的8%以内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是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相关奖补政策,联合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做好奖补资金的拨付工作。
三是支持企业技改做大做强。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4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不同档次奖励。
四是支持技改试点示范。对获得省市试点示范的企业和项目,根据“含金量”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不同档次奖励。
第5-9条:聚力优化技改环境。
一是支持“零增地”技改。允许“零增地”技改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提升容积率和费用减免。
二是支持“进区入园”技改。对“进区入园”的技改项目,可比照落实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对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
三是优化技改审批程序。从项目备案、安评、环评、能评等方面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技改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技改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对重点技改项目优先予以融资支持。
五是加大技改智力支持力度。对担任“科技副总”的科技人才,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促成转化的项目按技术合同标额的5%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5万元。对企业聘请的科技人才或合作的科研院所,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促成转化的项目按技术合同标额的3%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5万元。
第10条:保障政策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技改力度。逐步增加市直工业企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规模。要求各县(市、区)加大技改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北三县配套技改资金不得低于3500万元,南三县配套技改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
第11条:完善保障措施。明确市经信局牵头负责推进全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同时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在“工业崛起”考核指标中的比重。
主持人:从刘局长刚才的访谈中可以看出,咸宁的工业技改政策是越来越好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部门协同发力,广大工业企业技改的主动性、积极性肯定会越来越高涨。刘局长,我想替实施技改的企业问下您,后期企业怎样享受这个政策,申报程序又是怎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