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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解读:《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3

113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对《若干措施》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受国内外疫情影响,我省商务经济仍然面临着外部环境严峻、企业经营压力较大等困难和问题,外贸外资企业营收和利润下降、资金周转压力加大、外籍人员返鄂困难,稳外贸稳外资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国际疫情持续蔓延对我省外经贸领域的影响,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信心,稳住外贸主体,稳住产业链供应链,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出台了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针对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及中小外经贸企业的不同特点,开展分类分级帮扶,体现政策措施的精准性。针对外经贸企业集中反映的融资困难、成本增加、相关手续繁多、项目落地难等问题,力求在金融纾困、财税支持、程序便利、重点项目服务机制等方面对市场主体提出实实在在的措施,体现实用性。对于提出的措施力求细化、具体、可操作,确保短期内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若干措施》共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

第一至四条主要是为外贸企业提供融资、增信、信贷支持。包括引导、鼓励外贸企业用好用足出口前保险工具,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积极探索“信保+担保”融资模式,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开放式政银企金融服务平台和工作机制。

第五至九条主要是创新外贸发展。主要包括加快外贸新业态发展,促进加工贸易提质增效,探索形成“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的内陆加工贸易发展新模式,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力度,助力企业更好应对海外风险,完善骨干外贸企业“连促”制度,加快促进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

第十至十一条主要是为外经贸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包括鼓励企业使用全国通关一体化、自主选择通关模式,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做好境外项目人员出入境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提高外籍商务人员来华便利度。

第十二至十五条主要是加大对外资企业支持服务力度。包括提高外资企业外汇登记便利化水平,加大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和重点外资项目支持服务力度,确保各项金融政策同等适用外资企业,鼓励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制定湖北省外资企业研发中心鼓励政策,降低外资研发中心享受优惠政策门槛。


 

相关文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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