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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1-07-21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16日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落实落地,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保障,形成有力工作抓手,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规模化、科技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群化、多元化、国际化思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提升龙头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聚焦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着力培育大龙头,到2025年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龙头企业达到6家、50-100亿元龙头企业达到16家,认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0家;着力培育大品牌,到2025年每条农业产业链打造1-2个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培育3个以上全国知名企业品牌;着力延链补链强链,到2025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1.8万亿元,综合产值过1000亿元产业链达到6个、500-1000亿元产业链达到4个。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总体要求和上述工作目标,结合各产业链实际,明确到2025年主要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以规模化增强龙头带动力。规模是龙头的基本要求,只有实现规模化,才会有更高的市场占有率,才能发挥龙头的牵引与辐射作用。

1.扩大优质原料基地规模。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化生产布局,加快建设2800万亩优质稻示范基地,其中稻田综合种养面积730万亩;建设1500万亩优质油菜保护区,其中高油酸油菜生产基地50万亩;建设560万亩绿色茶园,其中生态茶园200万亩;建设350万亩柑橘基地,其中改造密植郁闭果园100万亩;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850万亩,其中高效菜园30万亩、魔芋等特色蔬菜5万亩、100万袋以上的香菇规模化种植基地10个;建设中药材基地550万亩,其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面积260万亩;建设850万亩小龙虾养殖基地、精养鱼池590万亩,规模化生猪养殖场1.2万个、家禽养殖场1.1万个。

2.培育壮大头部企业。推进股权多元化,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支持组建大型龙头企业集团。每条产业链培育5家左右头部加工企业,加工产值占比达到20%以上,全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每2年培育100家左右省级龙头企业、15家左右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3.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以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因地因业建设适度规模的田园综合体,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带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跟进,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到2025年农民合作社农户入社率达到55%,培育1300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80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00个,每个乡镇重点培育1-2个专业化服务组织。每年支持60个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每个联合体一次性奖补50万元。

(二)以科技化增强核心竞争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业产业发展要以科技增强核心竞争力。

4.加强农业重大科研平台建设。集中力量建设湖北洪山实验室、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园艺作物与品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力争湖北洪山实验室进入国家实验室布局。

5.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在生物育种、动物疫苗、饲料添加剂、果蔬保鲜、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综合利用等方面,实施联合攻关,解决一批产业链发展共性、关键技术难题。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深入实施院士专家科技服务产业发展“515”行动,把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贯穿全产业链。

6.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农业科研院所与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加大企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一批产学研融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支持龙头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力争国家级龙头企业都建立研发机构,省级龙头企业都有科技和人才培养支撑单位。每年组织一次高校、科研院所与龙头企业对接活动,做好科研成果转化意向跟踪服务,项目化推进成果转化。

7.解决种源“卡脖子”问题。加强种质资源保护,2025年前完成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建成1个保存能力30万份以上的省级种质资源库,120个以上省级保护圃(场、区)。培育一批水稻、油菜、生猪、家禽、龙虾、食用菌、茶叶、魔芋等高产优质新品种,提高湖北种业市场占有率和优良品种自给率。到2025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畜禽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8%和96%。新增3个国家级良繁基地,建设10个高标准良繁基地,建好“南繁”基地,鼓励支持种业企业进驻“北繁”基地。

(三)以标准化增强安全支撑力。标准是安全的基本保障,是提升农业产业化程度的标志。

8.推进生产设施标准化。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节水节能等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温室大棚、精品果园、畜禽养殖圈舍、精养鱼池等农业设施标准化、智能化改造,柑橘精品果园率达到10%,创建30个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坚持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相结合,到2025年建成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4600万亩,覆盖所有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9.推进生产加工标准化。围绕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加快推进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农兽药残留、产品加工、储运保鲜等生产加工环节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构建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标准化生产加工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制定企业标准,争做各级各类标准的起草单位。加快制定适应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地方标准,力争到2025年全省有效地方农业标准突破1000项,高质量创建10个国家级、5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进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制定道地药材种植、采收、产地初加工、生态种植、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加快修订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10.推进产品质量标准化。加强种子、农产品、食品安全标准研制和推广,以标准化控制生产、流通、存储等各个环节,实现全过程质量可控,力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全覆盖。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一码通”,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

(四)以品牌化增强市场开拓力。品牌是质量兴农的体现,是把产量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的有效途径。

11.培育区域公用品牌。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力争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达到20个以上。成立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联盟,建立区域公用品牌使用规范和进出机制。持续做好“随州香菇”“潜江龙虾”“洪湖莲藕”“京山桥米”“宜昌蜜桔”“大别山黑山羊”“恩施玉露”“蕲春蕲艾”“赤壁青砖茶”等在央视上榜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宣传,加快提升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遴选推介更多区域公用品牌登陆央视等知名媒体平台,力争十大产业链均有区域公用品牌上榜。“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继续领跑全国,力争达到300亿元。生猪、茶叶、禽蛋等产业至少有一个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过50亿元,跻身所在行业全国十大区域公用品牌之列。

12.打造企业产品品牌。支持企业提品质、扩品类、创品牌,每条产业链遴选一批标杆企业,至少培育3个以上全国知名企业品牌。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品牌进行标准化打造,制定产品标准,保护传统工艺,凸显乡土品牌特色。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检测、认证费用给予适当补贴。“两品一标”认证数量超过3000个,农产品类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00个。

13.大力推介品牌。坚持以地域产生品牌、以品牌影响地域,挖掘湖北生态、历史和文化价值,讲好“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故事,提高湖北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辨识度。充分利用央视等媒体平台,持续做好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工作。用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支持湖北“品牌强国工程”、中国品牌日、品牌博览会、品牌价值评价等宣传平台,坚持市场化方向,支持办好农业博览会、食品博览会、种业博览会等展会,持续扩大湖北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五)以集群化增强链条聚合力。产业集群对推动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有效配置生产要素、降低创新创业成本,都具有重要意义。

14.打造平台聚链。按照“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大力发展块状经济,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集群和产业带,打造一批以农产品加工、农旅融合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强县,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过30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20个以上,产值过10亿元的镇达到100个以上,主导产业突出的专业村达到2000个以上。建设100个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其中产值过百亿元的20个;建设10个国家级、20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10个国家级、100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鼓励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把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企业家、科技研发人才和返乡创业人才,纳入各地人才培育扶持范围。

15.推进集群成链。精准延链、补链、强链,在补齐精深加工短板的基础上,优质稻米产业重点补上功能食品开发和米糠、谷壳、秸秆综合利用等短板;生猪产业重点补上产地屠宰、熟食制品加工等短板;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产业重点补上育繁养模式、新型连锁餐饮消费等短板;蔬菜(食用菌、莲、魔芋)产业重点补上菌种研发、机械采收、休闲农业等短板;家禽及蛋制品产业重点补上种禽、冷链配送等短板;茶叶产业重点补上加工装备清洁化和智能化改造、外贸出口等短板;现代种业重点补上品种自主选育、优质水产品种苗供应等短板;菜籽油产业重点补上产品单一、品牌不响等短板;柑橘产业重点补上精品果园改造、冷藏保鲜等短板;中药材产业重点补上种子种药和种植标准化、加工炮制、食药同源加工产品等短板。加快建设潜江龙虾、三峡蜜桔、鄂西北香菇和鄂西南武陵山茶等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16.加快融合延链。贯通一二三产业,培育一批农文旅融合、线上线下结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培育10个以上休闲农业重点县,建设一批小龙虾、茶叶、柑橘、香菇、蕲艾等特色产业小镇。围绕油菜、柑橘、小龙虾、莲、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农文旅融合发展的休闲农业园区或示范点。到2025年,全省休闲农业综合收入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创新发展智慧农业。

(六)以多元化增强投入保障力。在用好财政资金的同时,创新方式方法,鼓励社会资源和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发展。

17.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突出招大引强,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招引一批产业链头部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省级层面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招商引资项目发布和集中对接活动。市(州)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龙头企业的专场招商引资活动。每个县(市、区)每年通过招商引资培育2家以上规上龙头企业。当好项目服务的“店小二”,市县党政领导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农业产业化项目问题台账,及时交办有关部门,每季度通报一次办理情况。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一事一议”研究招商引资政策。

18.用好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制定加强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牵头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资金支持方向,制定年度资金使用方案,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关键设备购置、技术改造、人才培育等工作。鼓励支持设立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

19.创新金融支持。加大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扶持力度,对新挂牌或上市的龙头企业,在享受现有奖励额度的基础上再给予50%的额外奖励,力争每年储备1-2家上市后备企业,到2025年,生猪、禽蛋、小龙虾等具备一定基础的产业链实现上市企业零突破。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增幅不低于企业贷款平均增幅,并积极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接受农业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厂房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经营性粮油质押、养殖场抵押、乡村景区企业经营权和门票收费权质押、存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订单融资。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以上范围,制定抵质押政策。省农业担保公司对符合业务范围内的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项目,降低担保费率,扩大担保覆盖面。鼓励开发农业全产业链保险险种,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

20.激活社会投资。加大政策落实督办检查力度,提高财政、税收、金融、土地、能源等政策支持协调性,提振各类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的信心。省级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乡村产业用地需求。涉农市县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含乡村产业)用地需求,优先保障点状供地项目需求。对农业龙头企业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和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探索推广乡村产业发展“点状供地”模式,实行县级点状供地备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集体土地、山林、水面、厂房等资源,以使用权入股、联营、租赁等形式,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兴办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等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纳入试点范围内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抵扣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落实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

(七)以国际化增强产业影响力。用国际化的视野和标准,推进农业产业走出去,实现买全球、卖全球。

21.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引导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断开拓新兴消费市场,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引导各地、各类市场主体和大中城市建立农产品产销对接合作机制。以小龙虾、食用菌、菜果茶、蜂蜜、鲜蛋等特色优势农产品为重点,扶持建设和认定一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和企业,支持建设5-10个境外农产品营销平台、3-6个农业技术合作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参加中国进博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世博会等国内外展销会,扩大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走出去”,实施农业境外产能合作,在海外建立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培育跨国企业集团。

22.构建农产品市场流通新格局。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支持龙头企业巩固本地市场、开拓国内市场、进军国际市场。围绕小龙虾、柑橘、茶叶、蔬菜、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配套建设产地区域性专业市场和线上交易中心,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农产品交易平台。加快发展订单直销、网络直播、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支持建设一批跨境电商产业园,到2025年农产品年网络零售额达到1500亿元。支持大型屠宰加工、禽蛋龙头企业和小龙虾等水产养殖加工企业配套建设冷库、零售网点冷柜和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扩大配送销售半径。在全省布局5-8个菜果茶区域仓储冷链物流中心,提升冷链物流能力。每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800个以上农产品仓储保鲜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三、工作保障

(一)完善机制。坚持高位推动、统筹推进,明确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运行机制。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按照“一条产业链一名省领导领衔、一个牵头单位负责、一个工作专班推进、一个专家团队指导”的要求,落实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及其工作专班,明确链长、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专班、专家团队工作职责。每条重点农业产业链由领衔省领导担任链长,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省农业农村厅一名厅级干部担任副链长,牵头单位和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相关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在链长领导下,协调推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发展规划、支持政策制定等工作,以省农业农村厅为主、牵头单位积极参与;产业链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的推进落实、龙头企业和项目建设服务等工作,以牵头单位为主、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参与。邀请产业链中种养、加工、营销、标准、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团队,每个专家团队明确一名组长和一名联络员,为产业链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二)加强调度。按照“月碰头、季调度、季通报、年总结”的要求,对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发展情况定期跟踪调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召集人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报请省委、省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省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产业链牵头单位参加的工作调度会。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汇总一次各产业链和各地工作动态,专报召集人和各位链长,抄送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和工作专班。

(三)强化评估。根据本方案和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的具体工作方案,年初对各产业链专班和市州下达目标任务,年底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纳入县域经济、乡村振兴和政府效能目标考核。每年对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总量前10位、增速前10位的县(市、区)通报表扬,并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增速后10位的县(市、区)进行约谈。

附件:1.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工作目标(2021—2025年)

   2.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链长、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专班、专家团队工作职责

   3.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4.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专家团队名单

附件1

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工作目标

(2021—2025年)

一、优质稻米产业链

1.产业规模。全省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3500万亩左右,其中优质稻面积2800万亩以上;水稻总产稳定在380亿斤左右,其中优质稻300亿斤以上,为保障粮食安全打牢基础。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超过1500亿元,其中加工产值超1000亿元。

2.龙头企业。培育1家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2-3家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力争培育1家上市企业;创建4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品牌培育。培育2个区域公用品牌,培育5个知名企业品牌。

4.个性目标。优质品种种植面积占比保持在80%以上。

二、生猪产业链

1.产业规模。全省年生猪出栏稳定在4200万头左右,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超过3000亿元,其中加工产值超500亿元。

2.龙头企业。培育5家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10家5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落户湖北的国内外头部企业数量达到10家,力争培育3家上市企业;创建3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品牌培育。培育1—2个生猪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5个猪肉制品知名品牌。

4.个性目标。猪肉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35%,3年内屠宰企业优化整合到150家、压减50%,生猪屠宰量与出栏量比达到0.8,建成3—4个国家级保种场、5个省级保种场,培育2—3个地方猪新品系。

三、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产业链

1.产业规模。小龙虾养殖面积稳定在850万亩左右,产量120万吨。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超过2000亿元,其中加工产值超500亿元。

2.龙头企业。培育10家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力争培育1家上市企业;创建2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品牌培育。重点培育1个区域公用品牌,培育3-5个全国知名企业品牌。

4.个性目标。打造3个以上小龙虾节庆、文旅、休闲、会展产业示范项目。

四、蔬菜(食用菌、莲、魔芋)产业链

1.产业规模。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超过1000亿元,其中加工产值超400亿元。

2.龙头企业。培育2家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创建2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品牌培育。重点培育2个区域公用品牌,培育3-5个全国知名企业品牌。

4.个性目标。建设6个以莲文化为主题的农业休闲观光园,建设5个香菇小镇、1个魔芋小镇。

五、家禽及蛋制品产业链

1.产业规模。家禽出笼稳定在8亿只左右,禽蛋产量达到250万吨以上。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超过1000亿元,其中加工产值超200亿元。

2.龙头企业。培育1-2家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力争培育2家上市企业;创建4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品牌培育。培育2个家禽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3-5个特色优质家禽产品名牌。

4.个性目标。推进1000万羽肉禽以上的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屠宰加工生产线,新增肉禽屠宰产能1亿羽;推进100万羽蛋禽以上的养殖企业建设蛋品深加工生产线。全省主要家禽标准化养殖率达到80%以上,蛋禽绿色无抗养殖率达到50%以上。

六、茶叶产业链

1.产业规模。茶园面积稳定在560万亩左右,产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超过1000亿元,其中加工产值超560亿元。

2.龙头企业。培育1家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6家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创建4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品牌培育。按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模式,重点培育6个品牌,举办茶博会(节)2个。

七、现代种业产业链

1.产业规模。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超过500亿元。

2.龙头企业。培育10家行业领军企业,争取5家进入国家骨干企业行列,力争培育2家上市企业;创建5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个性目标。培育100个以上新品种。新增3个国家级良繁基地。省内自主培育的农作物品种市场占有率提高10个百分点。

八、菜籽油产业链

1.产业规模。油菜面积稳定在1700万亩左右,油菜籽产量稳定在250万吨左右。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超过500亿元,其中加工产值超260亿元。

2.龙头企业。培育2-3家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创建15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品牌培育。培育2个区域公共品牌,培育3个全国知名企业品牌。

4.个性目标。打造20个以油菜花海为主题的“农文旅”融合示范点。

九、柑橘产业链

1.产业规模。柑橘面积稳定在350万亩左右,产量稳定在500万吨左右。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超过500亿元,其中加工产值超200亿元。

2.龙头企业。培育2家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力争培育1家上市企业;创建4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品牌培育。重点培育2个区域公用品牌,培育3个全国知名企业品牌。

4.个性目标。建设3-5个柑橘专业乡镇、50个柑橘产业村。

十、中药材产业链

1.产业规模。中药材总面积稳定在550万亩左右,其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面积260万亩以上。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超过520亿元以上,其中加工产值超220亿元以上。

2.龙头企业。培育10家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力争培育1-2家上市企业;创建2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品牌培育。培育“十大楚药”区域公用品牌。

4.个性目标。建设10个以上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10个“十大楚药”道地药材特色小镇。培育1个湖北道地药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一批区域性道地药材交易中心。

附件2

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链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

工作专班 专家团队工作职责

一、链长职责

1.加强对所领衔产业链发展的组织领导,围绕产业链发展开展调查研究,明确产业链发展思路、工作重点。

2.督促指导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支持市县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引进在全国有地位的头部企业。

3.对龙头企业和项目建设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督促副链长和工作专班抓好跟踪落实,为产业链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4.指导牵头部门和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本产业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领导下,做好联席会议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2.定期调度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工作进展,统筹做好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的政策制定、工作指导、督促落实、总结评估等工作。

3.收集汇总龙头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台账,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由各职能部门及时反馈办理意见及办理期限,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4.完成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牵头单位及工作专班职责

1.调研了解产业链发展现状,掌握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大平台、关键共性技术需求、行业重点领军技术人才、行业标杆企业及要素瓶颈制约等情况。围绕产业链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做好产业信息搜集,加强与行业协会交流,做好行业发展动态、产经形势分析研判。

2.研究制定本产业链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及支持政策,推动《意见》部署的六大工程落地。

3.统筹各类资源,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重大平台建设、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招商引资等。

4.对产业链龙头企业和项目建设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报请链长协调解决。

5.组建专家团队,组织专家开展产学研合作、技术攻坚,适时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议,为产业链高质量提供智力支撑。

6.完成联席会议、链长及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专家团队职责

1.对产业链发展规划、支持政策和相关工作方案提出意见建议。

2.开展科技攻关,深化产学研合作,解决制约产业链发展中的技术难题。

3.参与产业链工作推进,在技术、运营、营销、标准、品牌创建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4.完成链长、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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