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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0-03-27
 各市、州、县发展改革委(局)、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生猪生产及民营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促进我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20〕3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积极推动生猪养殖业及相关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认真贯彻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的有关精神,积极落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开工复工建设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72号)、《关于印发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方案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39号)、《关于做好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交通运输保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41号)等有关要求,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生产中的难点堵点,积极推动生猪养殖业及相关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二、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围绕生猪良种繁育、疫病防控、标准化规模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切实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规范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确保能及时争取中央投资支持,并能开工建设。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国家建设覆盖生猪主产区和主销区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和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并引导银行、产业基金和民间资本等支持冷链建设。

三、积极争取金融保险政策支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的有关要求,加大对生猪养殖及相关产业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认真落实好支农信贷政策、养殖场(户)贷款贴息政策、部分鲜活肉蛋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等,抓好重点农产品生产供应。按照省发展改革委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建立的补短板稳投资支持复工复产融资对接工作机制的有关要求,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银行支持。

四、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加强对非洲猪瘟疫情监测排查工作,对规模养殖场(户)实行“先打后补”,对中小养殖户和散养户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继续落实好“一封住七管住”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反弹,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和养殖场(户)信心。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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