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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0-06-01
 惠企内容:每吸纳1人给予2000元补贴,分两次兑付,工作满6个月,首期兑付1000元奖补资金,工作满1年后,兑付1000元奖补资金。市场经营主体吸纳同一脱贫人口、未取消风险监测的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的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兑现流程及时限:2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申报材料:1.企业花名册(原件1份);2,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3.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4.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1份)5.《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政策依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第六条、第九条、第十四条;《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克服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78号)第二条。

资金来源:就业专项资金

兑现方式:申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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