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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鄂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4-04-19

各区发改经信局,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和《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经信局拟组织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复核)范围和条件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须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二)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参与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三)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要求,相关指标按照《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执行。其中,对申请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主要考虑新冠肺炎因素影响。对新申请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四)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同时,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的;未按照要求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简称“培育平台”)更新2023年度企业信息的;未按规定登录培育平台填报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的。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经开区、经济区)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市经信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报送省经信厅,省经信厅将组织专家审核后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区(经开区、经济区)经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责任,严格对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审核把关,妥善保管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并留存备查。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4月25日至5月19日期间上传,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三)请各区(经开区、经济区)经信部门于5月20日前向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科报送以下资料:
  1.推荐文件,含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1-1)、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2);
  2.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含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附件2,需加盖公章)或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需加盖公章),企业佐证材料。以上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申报企业名称。
  3.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复核汇总表(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汇总同步报送。
  联系人:黄丹丹,联系方式:027-60830052
  三、联系咨询
  企业在申报中有关政策咨询、问题答疑等,可联系所在区(经开区、经济区)经信部门。
  鄂城区:027-53116677
  华容区:027-60699016
  梁子湖区:027-60699872
  葛店经开区:15071073686
  临空经济区:027-60670025
 
  附件:1-1.区(经开区、临空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1-2.区(经开区、临空区)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2.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4.佐证材料(供参考)
  5.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6.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1-1.(鄂州)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1-2.(鄂州)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2.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

附件4:3.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

附件5:4.佐证材料(供参考).doc

附件6:5.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pdf

附件7:6.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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