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空经济区知识产权奖励补贴申报程序相关规定》,现就开展临空经济区2021年度知识产权奖励补贴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临空经济区辖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外资和外资控股企业)、机关团体、具有本区户籍或本区居住证的个人。
二、申报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1.企业、个人申请发明专利、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企业创建商标品牌: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或湖北名牌产品;首次获得国家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或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首次获评“中华老字号”、“湖北老字号”;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复查换证比照执行。
三、申报时间
2022年9月8日-9月23日。
四、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条件及材料见《临空经济区知识产权奖励补贴申报程序规定》(附件1)。
五、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或个人向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临空经济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并附申报材料,连同《临空经济区知识产权奖励补贴申请表》(附件3)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临空经济区分局信用监管科。
六、有关要求
1.2021年知识产权奖励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详见《临空经济区知识产权奖励补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须完整、真实。递交的原件经查验后退还。需递交的复印件、申请表,属于个人的应有本人签字、捺手印,属于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实名签字。
3.申报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3日,逾期未能完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临空经济区知识产权奖励补贴申报程序规定;
2.临空经济区知识产权奖励补贴申请书(模板);
3.临空经济区知识产权奖励补贴申请表;
4.临空经济区知识产权奖励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2022年9月8日
联 系 人:祝幼平 13995823777
联系地址: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燕矶镇老街146号临空市场监管分局
附件2:附件2知识产权奖励申请书.doc
附件3:附件3奖励补贴申请表.doc